56歲胡姓男子,去年4月仲介一名逃逸外籍女移工到劉姓女僱主家當看護,沒想到僅上工半小時,偷走劉家貴重的金項鍊、玉墜、外幣等價值20萬元財物落跑,警方循線查獲,另查出胡男共仲介4名逃逸外勞牟利。台中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起訴胡男。

起訴書指出,胡男明知印尼籍女移工「瑪希」、「娜麗」是逃逸外勞,去年4月24日,先仲介瑪希至劉女住處當看護,但僅一天劉女發現她沒有合法工作證件,要求胡男將人帶走。

相隔一天,胡男改帶娜麗到劉女住處工作,因當時劉女急著去接送小孩而離家,獨留娜麗在家中;沒想到她竟然利用此空檔,將劉家翻了一遍,偷走貴重的9枚戒指、2條玉墜、3條金項鍊、1個金鎖片、及美金、澳幣、馬來西亞幣、泰銖、韓幣等,合計近20萬元後落跑。

劉女返家後,發現女移工不在家,原本不以為意,還以為對方因沒有合法工作證知難而退,沒想到相隔兩天,一查看才發現家裡的貴重物品都不翼而飛,立刻報警。

警方循線查出,胡男另於4月1日、5月2日,仲介逃逸的印尼籍移工「恩羅頓」和「阿莉」至洗車廠工作,兩人日薪800元,胡男則從其第一個月薪水中,扣取仲介費3000元當報酬。

胡男坦承介詔2名逃逸外勞到洗車廠工作,但僅是帶瑪希去面試看護工,沒有收取仲介費;接著帶娜麗去找瑪希,也不是去工作。瑪希、娜麗兩人則說,當看護工月薪2萬3000千元,但一人僅有工作2天、另一人則是只待半小時就偷竊落跑,都沒有領過薪水。

(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