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勞工局統計,2012年至2018年7月底共有93件於醫療院所查獲違法就業服務法而遭受罰鍰的案件,總裁罰金額高達980萬元。

(台灣英文新聞/ 文化組 台北綜合報導)許多病患家屬在緊急需要人分擔照護工作時,往往會考慮聘請外籍看護,許多不肖業者趁此機會,在新北市各大醫院以「跟醫院合作」為由,媒介非法逃逸的外籍移工擔任看護工作。新北市勞工局統計,2012年至2018年7月底共有93件於醫療院所查獲違法就業服務法而遭受罰鍰的案件,總裁罰金額高達980萬元。

因台灣人口結構改變,老化人口逐年增加,許多家庭在家裡的長者或病患需要長期照護時,多數人會聘僱外籍看護工。但若緊急需要有人分攤照護工作時,病患家屬無暇審視相關法令或查看護工的證件,輕信不肖業者的「一通電話明天上工」,僱用由非法媒介聘僱逃逸外勞。

勞工局表示,從2012年至2018年7月底,共有93件在醫療院所查獲非法外籍看護工並處以罰鍰的案件,其中以馬偕醫院的22件最多,其次是台北醫院14件、雙和醫院及亞東醫院的12件,耕莘醫院及汐止國泰醫院各6件、清福醫院5件、怡和醫院4件、恩主公及慈濟醫院3件、新北市立聯合醫院及輔大醫院各2件、同仁醫院及新泰醫院各1件。裁罰違法雇主罰鍰總金額高達980萬元。

就連去年9月份才設立的輔大醫院,到目前為止亦有6例違法個案查辦中。

勞工局長許秀能表示,聘僱外籍看護工需事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若聘僱對象為新住民,雖不需申請許可,但建議查驗居留證、護照及依親戶籍資料等「正本」證件,並仔細核對相片及身分資料,並拍照存證自保,以免聘僱到假冒新住民身分的逃逸外籍移工。

尤其一旦遭查獲非法聘僱外國人,僱主罰鍰至少15萬元起跳,最高可罰75萬元,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