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台灣移工聯盟(MENT)與一名「逃跑外勞」阿多到桃園市政府,希望市府能幫助因為被非法仲介詐騙而變成「逃跑外勞」的阿多,將他的身份從非法變回合法,可以持續在台灣工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外勞事務科科長陳秋媚表示,此案勞動局會進行調查,若屬實則會轉交勞動部進行處理,會一同努力協助阿多恢復合法身份。

去年(2018)9月,原先在桃園水泥工廠工作的阿多,因為合約即將到期,在雇主告知不續約的情況下,透過朋友認識的張姓仲介介紹新工作,沒想到就此陷入騙局,他先繳交了5萬5千元的「買工費」,並聽從其指示在合約期滿的前5天自行離職,開始在彰化木頭工廠工作,之後阿多因為同事皆為「逃跑外勞」,察覺有異,才發現自己竟在無意之間也「逃跑」了,付了「買工費」,仍沒有「合法」的工作。

阿多雖然之後在移工團體的協助下,陸續向移民署、警局求助,但至今仍是非法身份,無法繼續工作;且之後阿多控告張姓仲介「詐欺」時,才在法院審理欺過程中,發現張姓仲介過去已有多項詐騙移工的前科,換言之,阿多並非個案。

2016年10月,《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取消了過去移工需要每3年就得出國一次的規定,也讓這些移工,不需要像過去一樣每3年就必須回到母國被收取數十萬不等的「剝皮仲介費」,但修法逾兩年多,台灣的移工還是會被收取「剝皮費」,只不過收的人從外國仲介,變成了本國仲介。

「勞動市場已全面被仲介壟斷」,MENT成員吳靜如說,目前政府的就業服務不足,就業服務站沒有任何雙語服務,移工沒有自行尋找雇主的管道,若要轉換工作,除非親朋好友介紹,不然就是得依靠仲介,而現在仲介還是普遍會向移工收取「買工費」,價格便宜了一些,從之前的數十萬元,變成了現在的2到9萬。「剝削還是剝削,只是換了個人,換了個地方。」。

「買工費」屬於違法行為,過去勞動部就曾表示(連結),仲介公司不得向移工收取轉換雇主費用,否則將處予超收金額10倍到20倍的罰鍰,並停業3個月以上,但「買工費」依然普遍存在,就是因為移工勞動市場有其需求。

吳靜如解釋,政府對移工的就業服務不足,移工若想持續在台灣工作,也就僅能依靠仲介,並支付「買工費」,就此形成了一個不正常、非法的「自由市場」,也成為了各種非法仲介生存的溫床,持續以「買工費」等名目,剝削在台移工,甚至進行詐騙;吳靜如指出,除非政府下定決心,廢除私人仲介制度,改學習韓國等國家採用「國與國」的聘僱關係,否則類似阿多的故事只會有增無減。

目前MENT在網路上發起連署,呼籲民眾透過網路連署聲援阿多,協助他回復合法身份(連結),也將持續發聲,訴求改革現今移工制度,不再讓移工受不平等待遇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