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 記者邱瑞杰/基隆即時報導

林姓女子的祖母中風住院,她在醫院公告欄看到同姓林的女仲介名片,透過對方協助找來越南籍阮姓女子當看護移民署查獲阮女為失聯非法外勞,將女仲介送辦。女仲介否認涉案,法官認為女仲介堪稱林女的貴人,林女應不會構陷女仲介,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處女仲介拘役50日。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從事看護派遣的林姓女仲介,去年2月間媒介阮女給林女,2月15日起雇用阮女到醫院照顧祖母。女仲介與阮女約定,每天收取仲介費100元。林女祖母去年3月出院返家,阮女跟著回林家照顧。

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專勤隊去年10月15日,查獲阮女非法在台工作,去年12月3日安排出境。專勤隊另依違反就服法將林姓女仲介函送法辦,基隆地檢署偵結起訴。

基隆地院審理時,女仲介坦承有介紹外籍看護給林女,但辯稱阮女不是她介紹的,她並未違反就業服務法。

法官查出,林女在檢方偵查時具結證稱,在醫院公告欄看到林姓女仲介的名片,由對方仲介外勞照顧祖母。剛開始是一個台灣人來看護,因轉院後無法繼續受雇,聯絡女仲介才又派阮女來照顧她的祖母。

林女還說,曾在電話中問女仲介,看護費要給誰收?女仲介說直接給阮女,她們再自行結算。

法官認為,林女與女仲介並無嫌隙,女仲介協助林女找到看護,解燃眉之急,可說是貴人。林女具結以刑事責任擔保證言真實性,且內容始終如一,當非憑空虛捏,認定女仲介違反就服法,處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