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對於外籍移工離境之後帳戶遭詐團使用,能否離境前就把帳戶結束的問題,銀行局長莊琇媛在財委會上備詢時表示,先前勞動部已表示,漁工即使離境之後,仍有金融服務的需求,所以和勞動部、檢調將繼續協商,時間預計在本周或下周。

立委賴士葆今日財委會上質詢,漁工的帳戶被詐團拿去使用,可否讓這些漁工離開之前就把帳戶結束?黃天牧表示,現行規定,倘若移工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時,即可直接凍結,但警示帳戶名單是由檢調開給金管會。

據了解,金管會對於外籍移工的人頭戶問題,先前已啟動跨部會共同合作防詐,其中對於外籍移工失聯或離境後可能衍生的人頭帳戶問題,已採取兩大措施,一是基於外籍勞工權益問題,金管會已特別透過台灣高等檢察署的跨部會平台與勞動部聯繫,請勞動部釐清外籍移工解約離境後是否有保留帳戶的需求及必要性,另一措施則是已著手研議於相關法令中,明定外籍移工解約離境後即可強制結清薪資帳戶的相關規定,以使金融機構能有明文規定配合辦理,便於結合整體金融機構之力來共同防杜相關人頭帳戶問題。

金管會指出,去年就已發現外籍移工的人頭戶問題必須儘快改善,因此,在去年六、七月時,就已主動找高檢署、移民署、勞動部、警政署一起舉行跨部會議,並由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出面主持,尤其是為了避免人頭戶管理被曲解為對移工的歧視,更需要妥善因應,例如勞工即使離境,可能仍會有尚未結清的薪資之後會入帳,另外勞工未來也有可能再返台工作,這些問題在跨部會議上都有討論到。

根據官方對金融機構因客戶臨櫃關懷提問通報警察機關,有效防止民眾受騙的相關統計,111年攔阻件數達7979件,攔阻金額為42.41億元,到了112年1至12月攔截件數則達11300件,攔阻金額為75.89億元,金額較去年同期增加33.48億元,增幅79%、件數增加3321件,增幅42%,在高額增幅展現相關成效的同時,金管會和警政單位亦設法防杜外籍移工人頭戶問題,目前已有共識採取上述措施,金管會亦請勞動部向雇主及外籍移工辦理相關宣導事宜,以避免該帳戶淪為詐騙集團使用,尤其是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1、2的規定通過之後,買簿及賣簿都會有刑事責任。

除了集結跨部會之力採取上述二大措施,金管會對於尚未成為警示帳戶的可疑帳戶,亦已指示銀行加強控管,其中對於失聯的外籍移工所產生的帳戶管理問題,亦透過金融機構的聯防機制加強管理。

金管會對此進而指出,已請各銀行將銀行公會彙整的共通性態樣納入預警指標或內部作業規範加強控管:「包含針對失蹤人口遭利用作為人頭帳戶的情形!」以便銀行對於未被通報為警示帳戶,但有可疑指標的帳戶加強控管。目前本國銀行已全數納入這些可疑態樣加強控管,金管會同時亦責成銀行公會定期滾動檢討這些共通性態樣。

此外,為了能讓金融機構更可有效掌握外籍移工在台動向和相關資訊,金管會也指出,已著手精進金融機構查詢機制,作法是和內政部移民署規劃讓金融機構可批次查詢外籍移工的相關資料,包括居留證是否有效、是否出境及行方不明等資料尤其為重點,以利金融機構持續監控外籍移工帳戶,並對於異常帳戶適時採取相關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