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有是非,人生無對錯」,這是研究所同學在筆者三月二十六日舉辦發起人凝聚共識聯誼會後分享給筆者的一句話。非常有禪意,也很能安慰午夜夢迴,常常省思這輩子做錯了哪些事情、做對了哪些事情,如果當時選擇…,如今會…的我。人生不是賺到就是學到,凡所經歷的都有其意義,凡走過的路,必留下痕跡,都會化為日後成長的養分,成就這一生的使命。

在中斷職場成為全職的政大法碩學生後,不僅在課堂上研習法律專業,也頻頻參加許多長照相關的研討會。讓筆者深感惋惜的是,為何長照2.0明明師法美國On Lok Pace安樂居在宅安養的全人照護模式,卻徒具形式,讓許多原本該在職場為自己的老年儲備退休財務的中壯族群,在苦尋以及整合醫療照護資源中,損耗過多的健康,終究免不了要中箭落馬?

筆者個人幫失智母親申請長照資源的過程坎坷如附表。這樣的艱辛過程,已有改善,但仍可以更好。去年一位社會福利科系背景的照顧者B,幫其早發性失智且獨居的長輩申請長照資源過程中,面對失智長輩多變的病情,心情焦慮不安,大病小病不斷,而「個管師」還希望她將長輩帶到台北安置,但是北漂租屋工作的她,根本無法帶著失智長輩北上同住而能兼顧工作,再加上長輩常以死要脅,使她方寸大亂,不得不暫時中斷職場。

北漂的子女要幫南部長輩申請資源,就是得來來回回經歷至少數個月的過渡期,以B的經驗,申請低收入戶身分需要三個月,申請某智協臨托服務三個月,申請某身障協會個人助理服務四個月,最終B及其失智長輩算是幸運,申請到數量稀缺的團體家屋,年輕的B因為本業是最熱門的長照領域,也順利返回職場。

若目前市場上的住宿式「機構」,能夠顧及失智者的基本權益,讓他們擁有生活品質及生命尊嚴,也有地理位置「可近性」的機構可入住,以及長照服務額度可以完全用來支付住宿式「機構」,相信有許多失智家庭會選擇這樣的照護模式。因為有太多失智家庭本身的資源,即便加上目前長照支付制度的居家服務、日照中心,仍不足以支持照顧者兼顧工作,並讓長輩住在家裡。

近年來因為名人的加持,失智照護、家庭照顧者的辛苦,漸漸為大眾所悉。但是這些能贏得民眾認同的長照典範,仍是子女當家庭照顧者與長輩同住(雖然也聘請外勞、使用長照資源,或本國籍看護),忽略了現實社會中,台灣大多數人的收入水準、累積的資產,遠遠不如作家張曼娟、吳若權、花旗銀行的管國霖,以及退休後才搬回老家與母親同住的前文化部長龍應台,工作型態更不像他們那樣彈性、自主。

事實上,職場對於需要「顧老」的員工,是非常不友善的。而一般民眾的家庭經濟狀況,與這些名人更有天壤之別。一般人連房間大小是否能夠讓長輩與自己一起住得舒適,讓自己有喘息的空間,都是個問題。許多請外籍看護的重度失能者,家裡沒有多餘的房間可以給外籍看護住,只提供躺椅,讓外籍看護就近睡在長輩房間內,以便睡覺時也要能夠警醒過來照顧長輩的需求。遑論疫情期間,外籍看護的引進及落跑問題,早就成為許多長照家庭的痛。

或許我輩中人,更該學習的是認清自己情緒上、金錢上、體力上的「極限」,放下「好女兒」、「好媳婦」、「孝順楷模」的包袱,盡自己所能,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做最大的發揮。因為如果把這些名人的照護模式當作標竿,也很可能給自己太大的壓力。

在政府長照政策仍然有許多制度上的缺陷,服務內容未能滿足民眾需求的情況下,放自己一馬,不追求完美,是家庭照顧者最重要的功課!

(本文作者張淑敏為前澳盛銀行銀行保險部主管(副總)及簽署人,現為「中華民國高齡金融暨長照跨領域發展協會」秘書長、第一屆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