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婉君/台南報導〕越南籍合法移工「阿玉」在工作之餘,瞞著雇主私下與同鄉表妹合夥兼營網拍事業,原本想藉此賺外快,沒想到遭到查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3條,除了挨罰新台幣3萬元,還有可能面臨工作許可被廢止,得不償失。

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台南市專勤隊調查,「阿玉」已來台從事製造業工作多年,通曉中文,因為知道同鄉新住民常有購買越南日常用品的需求,於是以表妹名義登記為商號經營負責人,開始經營網路拍賣當老闆,吸引許多越南同鄉訂購睡衣等生活用品,每月最多能賺取1萬元外快。

「阿玉」原以為私下從事網拍神不知鬼不覺,連雇主也被矇在鼓裡,移民官卻突然找上門,全案經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台南市專勤隊調查後,函送台南市勞工局,經審認違反就業服務法事實明確。

台南市專勤隊隊長李建雄表示,就業服務法第43條「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違反者可處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甚至廢止聘僱許可並令其出國。提醒合法居留的外籍移工切勿因小失大,移民署也會持續結合主管機關,針對類似情形加強宣導,避免外籍移工因不諳法令而影響在台工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