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未管制 出院才發現 被罰15萬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很多民眾家中長輩住院,由於家人無法照顧,大都會請臨時看護協助,絕大多數都是中國籍或東南亞國家;市議員黃景熙就接到民眾投訴,醫院對看護根本未管制,出院後才發現竟然請到逃逸外勞,不僅要被罰十五萬元,還被懲罰兩年內不得申請外籍看護。

衛生局:將發函各醫院加強管理

市府衛生局長王文彥表示,民眾若有家人住院須請看護,最好向護理站諮詢,不要選擇來路不明的看護,另衛生局也會發函各醫院加強看護管理,並加開看護訓練課程,提供受訓看護資料給各醫療院所,讓醫院、民眾選擇看護時有所依據。

移民署:最好透過醫院管道聘僱

移民署桃園市服務站主任林萬益表示,目前台灣並未開放中國外勞,至於東南亞外勞來台工作都有固定雇主,因此移工不能到醫院擔任看護,目前醫院看護大都是嫁來台灣的外配,無論是中國、東南亞都必須具有居留證、甚至身分證才能工作,因此,民眾在醫院聘請臨時看護時,建議透過醫院管道來聘僱,此外,也可以要求查看居留證或身分證,以確保不會請到逃逸外勞。

建議民眾可查外勞的居留證或身分證

黃景熙說,近日接到民眾投訴指出,八十多歲父親因身體不適住院一個多月,由於無法廿四小時在醫院照顧,兄弟們商量後決定請臨時看護,便從醫院到處張貼的小貼紙找資訊,循線打電話約半小時後就有印尼籍女看護來到病房,雙方談妥每天二千五百元、每五天結帳一次,父親住院一個多月,單單看護費用就花了十幾萬元。

民眾投訴指出,沒想到出院後才是惡夢的開始,原來這名印尼籍女看護是逃逸移工,之後被移民署人員逮捕,發現她曾在醫院工作,讓他瞬間成了聘僱逃逸外勞的不良雇主,還被罰款十五萬元,父親出院後不良於行,他想申請外籍看護照顧,向醫院辦妥巴氏量表並請人力仲介公司協助申請,卻被以有不良紀錄打回票,讓他非常傻眼。

黃景熙說,醫院看護素質不一,有許多並未受過專業訓練,建議市府推動醫院看護都要通過訓練課程,對病患也比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