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的外籍移工高達71萬人,其中大部分處於青壯年,正好也是適齡生育的年紀。但受限於職場環境,懷孕移工逃跑,或生下未通報的「黑戶寶寶」,情況也愈來愈嚴重。先前聯合報還曾獨家報導,山地鄉鎮甚至出現逃逸移工及黑戶寶寶形成的聚落。監察院內政與少數民族、經濟與財政委員會,19日舉行聯席會議通過監委王幼玲、王美玉的提案,糾正行政院、內政部移民署、勞動部。

監委調查報告指出,政府未落實處理外籍移工在台出生子女的身分權益,對外籍移工生育的非本國籍子女身分的處理機制嚴重失靈,使非本國籍新生兒通報案件及未合法取得居留證人數有增無減。這些「黑戶寶寶」難以獲得醫療、社福和教育相關的資源,造成嚴重人權問題。

王幼玲指出,我國國籍法的精神是屬人主義,因此移工在台生下的小孩,並不具有中華民國籍,雖然不能一般的「報戶口」,但須向主管機關申請外僑居留。但是如果父母身分是逃逸移工,子女就無法辦理外僑居留,導致生病也無法享有健保。

她指出,從民國96年至今年6月底,移民署接獲非本國籍新生兒通報,總計9381人,其中由外籍移工所生、隨即失聯的協尋者,共有496人,而且數字呈現上揚趨勢。若再加上移工自行在外生產,根本未經醫療院所接生的「黑數」,實際案例遠超於此,難以估計精確數字。

王幼玲也表示,依據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雇主不得以員工懷孕為由解雇,但在外籍看護工方面,這項保障卻看得到吃不到。因為看護工一旦懷孕,就難以勝任照顧病人或老人的工作,雇主勢必要求將移工「轉出」,但在移工生產之前,根本不可能找到新工作,因此成為「雙輸」的局面。性別工作平等法也規定,懷孕勞工可以申請喘息服務,但對於家事移工來說,由於申請資格過嚴,這項規定同樣形同虛設。因此許多女性外籍看護工一旦發現懷孕,往往就選擇逃逸。

監委王美玉則說,她與王幼玲為此特別前往印尼,訪問主管機關與移工家庭。調查結果認為,勞動部隊移工在台工作期間懷孕、生產的法令規定,不符國際公約精神,政府必須由行政院出面,進行跨部會的討論,才可能解決問題。對於幫助外籍移工甚大,但至今未取得立案的台北市「關愛之家」,政院應該積極處理,協助立案,並關注後續經營維護。另外在外籍移工入境時,勞動部就應該提供關於避孕、生育等衛生教育、求助管道,以及懷孕生產子女之處置等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