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4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在台移工若因疫情影響,自3月17日下午4時後被迫取消出境機票,可向地方勞工局申請辦理補償,相關辦法已於4月30日出爐,並有印、泰、越、菲4國語言版。

中央流行指揮中心3月曾宣布,外籍勞工如因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被迫取消出境機票,將予以補償。媒體今天於指揮中心記者會上提問相關進度,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表示,勞動部已公布作業規範,也發文給地方勞工局,轉知所有機關。

另外,4月因敦睦艦隊須集中檢疫,臨時取消移工可申請的檢疫床位,陳宗彥表示,因為艦隊官兵人數較多,調集各地集中檢疫所而與勞動部商量,中間有影響約1週,後來能量恢復後又開放申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薛鑑忠告訴中央社記者,由於指揮中心宣布自3月17日起移工入境要居家檢疫14天,為減少邊境人員移動,並補償移工因配合防疫,延後或取消請假返國交通必要費用的損失,因此依「補助辦理外籍勞工管理措施作業要點」規定,可申請補償。

依規定,移工返國機票時間須在今年3月17日下午4時後,且每一移工以申請一次交通費用損失補償為限;若已獲得部分退費或扣手續費,則可申請補償差額;申辦由地方勞工局辦理,相關辦法已於4月30日公布於網站上,並製有印尼、泰國、越南、菲律賓4國語言版。(編輯:陳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