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14)日初審《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通過將家庭幫傭及看護工,包括外籍看護工,也納入強制投保對象。此外,針對罰則,經協商通過院版本,若雇主未幫勞工投保,罰則提高至2至10萬元,並可連續罰。

目前全台約有25萬名外籍看護工,考量其中有不少弱勢家庭,勞動部原本規畫採自願加保,不強制加保;但朝野立委皆主張納入強制投保對象,換言之,未來約25名家庭雇主要為其投保職災保險。

朝野立委有共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力拚在五一勞動節前三讀通過,社福委員會變更議程,今日續審《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經過一整天審查,只剩下8個條文未有共識,預訂明日繼續審查。

該草案第6條係明定強制納保對象,政院版本已明訂受僱於領有執業證照、依法已辦理登記或設有稅籍之雇主、勞動基準法規定之技術生、事業單位之養成工、見習生及其他與技術生性質相類之人、及建教生為強制納保對象。立法院初審通過,再將家庭幫傭及看護工納入。

至於立委關切的食物外送平台外送員是否應納入強制投保對象,最後並未納入。勞動部表示,外送員若為受僱,就由雇主為其投保;若為承攬,就透過職業工會加保。

也有立委主張學習型見習生納保,最後因定義不清未納入。勞動部指出,工作型見習生在政院版已納入強制投保對象。

針對第96條罰則,政院版明定雇主若未依勞工投保職災保險,處新臺幣2萬元 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時代力量、民眾黨主張提高罰則上下限,但未獲通過。勞動部訂2至10萬元罰鍰,主要是考量眾多微型企業的負擔。

經濟日報 / 記者江睿智/台北即時報導